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读后感(8篇)

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读后感(8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读后感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我国种业基础设施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读后感(8篇)

篇一: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读后感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我国种业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的总体思路、框架体系、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主要涵盖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水产种业能力提升三个方面,为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提供了支撑。

  《规划》指出,种业处于农业整个产业链的源头,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标志性、先导性工程,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十四五”期间,要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政府引导、多元投入,优化提升、构建体系的原则,紧紧围绕种业振兴重点任务,聚焦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测试评价和良种繁育四大环节,布局建设一批国际一流的标志性工程。

  1、在种质资源保护方面,以国家种质资源长期库、畜禽水产资源保护场(区)为重点,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

  2、在育种创新方面,以大型表型鉴定平台、分子育种平台等为重点,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商业化育种体系,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3、在测试评价方面,以国家品种测试中心、畜禽品种性能测定站为重点,全面提升设施装备条件和品种测试(测定)能力。

  4、在良种繁育方面,以国家南繁基地、国家级种子基地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为重点,打造国家农作物、畜禽和水产良种生产基地,有效保障良种供应,全面提升良种化水平。

  《规划》还提出,要对标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按照种业振兴行动方案部署,加快改善提升现代种业基础设施条件,加紧推进种业关键共性技术和种源核心技术攻关。到2025年,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分发共享能力大幅度提高;打造一批育种创新平台,选育推广一批种养业新品种,育种创新能力达到先进水平;初步建立适合现代种业发展要求的测试评价体系;建成一批现代化种养业良种生产基地,形成保、育、测、繁分工合作、紧密衔接的现代种业发展格局,实现基础强、体系强、科技强、企业强,全面提升种业现代化水平,为我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保障。以下便是有关种业振兴的实施方案介绍:

  一、种业振兴实施要求

  首先,持续支持企业提升种子精深加工、质量控制、测试测定等能力,实现做优基地与

  

  做强企业同步发展。其次,以主要粮油作物种子基地为重点,以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制种科技装备提档

  升级为主要建设内容,提升良种综合生产能力,优化供种结构,改善供种质量。然后,严格执行“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管理模式,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暂停或取

  消部分任务完成不力、县企结合不紧密的大县奖励及企业扶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种业振兴重点实施任务

  1、建设核心种源繁殖基地,配套建立检验检测、挂藏保存场所;2、建设综合抗性鉴定平台。强化品种抗倒、抗旱及抗极端气候测试。打造高水平展示示范基地,加速品种推广应用。3、建设材料鉴定评价和育种基地,推动产学研结合。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支持企业新建或升级改造加工设备设施,实现加工智能化、自动化、精细化。4、建立烘干、仓储设施和配送体系,提升保藏供给能力。鼓励企业采用国际种子检验协会种子质量控制指标,配套完善必要的质量控制、检验检测仪器等设备。

  三、托普云农提供的种业振兴实施方案

  1、制种基地信息化建设:

  一方面,依托托普制种物联网基地种子信息化监管平台,使用大数据系统帮助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智慧管理种质资源,利用遥感、物联网等技术定期采集更新检测区种质资源信息等数据,推动大数据生物育种应用,建设省级生物种质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共享服务、农作物种子管理平台,为农民提供选种、育种、够种质量追溯全程信息服务,为政府单位提供数字化监管服务。另一方面,助力企业健全田间各项基础设施,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制种信息化、过程自动化、结果智能化,通过运用各项先进技术,对田间病虫害、水肥管理、数字化种植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运营。同时配合公共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农机可视化操作,以信息技术赋予农作物种子专有二维码,达到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最终整体实现对种植户的种、管、收、储、加、销等全过程提供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种业产业链的效率和效益。另外,建设地方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苗圃等,通过信息化育种,实现地区种业繁荣。

  2、育种信息化建设:

  建设种质资源库,托普采用特殊材料研发,通过设备控制贮藏环境,分级管理,长期贮存作物种质。同时采用综合监管云平台实时对每个库的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视频监管和数据监

  

  管,通过远程报警、远程控制等功能,机器换人,成功实现无人值守也可保障设备的有效运行。对于品种改良,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新品种,和生物学的理论研究提供丰富的种质和研究材料。

  建设综合育种信息化平台,通过材料管理、权限管理、查询统计、试验管理、数据管理、数据分析等过程,形成统一的数据仓、多维度全流程的数据管理、直观的可视化展示、完善的分析策略,切实提高育种效率,降低育种专家劳动强度。

  建设核心种源繁殖基地,实现制种信息化,托普通过智能光照培养箱和智能人工气候室进行作物品种繁育,配套各种考种、测产、植物性状检测仪器,从种子的根、茎、叶到果实进行检测,分析作物生产最适宜环境和最优质果实。同时搭配智能农机和APP使用,实现品种性状分析数据采集的网络化、智能化及数字化,确保品种正本清源。

  3、种子检验实验室建设:

  对标种子检验协会种子质量控制指标,建立健全必要的质量控制、检验仪器,全面提升种子质量。我们自主研发包含净度室、水分室、纯度室、活力健康测定等系列产品,例如,发芽盒、种子风选仪、轨道式摇床、分样型自动数粒仪等等,从“真、纯、净、壮、饱、健、干、强”等方面检验种子质量,选育优质农作物种子,构建完善的实验室检验设备。通过标准实验室建设,构建专业的种子检验环境,提升选种育种科研数据精度,实现以育种为核心的应用技术、品种创新,为种业“卡脖子”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条件,极大程度上丰富现代种质资源。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服务于农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用科技改变传统农业,用服务缔造美好生活。自2008年成立,从研发种子仪器起步,逐渐拓展为土壤、植保等全种植业领域的智能装备打造。近些年来,依托新兴技术产业化转变的创新思维,将目光投放于数字农业领域,推动产业装备升级换代,实现前端智能装备和终端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度融合,打造了一系列综合数字化解决方案。

  托普云农针对科研院所、高校、种子公司、种业监管部门等群体,利用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等技术研发系列高效便捷的仪器设备和智能管理平台,建设现代种业实验室、品种区试机器换人智能装备、种质资源库、公共服务及管理平台,从选种育种到种子存储、管理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为现代种业提供数字化加持,筑牢农业发展根基。

  

  针对制种大县建设,托普云农可提供包含顶层设计、方案规划、设备供货、施工和售后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可满足职能监管单位和制种企业的各项建设需要。如有需求,欢迎来询!

  

  

  

篇二: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读后感

  推进种业振兴

  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近些年,我国种业发展有了很大进步,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种业发展基础仍不牢固,保障种源自主可控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粮食安全这根弦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绷得更紧。要打牢种质资源基础,做好资源普查收集、鉴定评价工作,切实保护好、利用好。要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扎实推进南繁硅谷等创新基地建设。

  立足新时代,奋力推进种业振兴。第二十九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以“创新合作共享、筑梦国家种都”为主题,立足北京国家种业之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市场化,着眼于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聚国家力量推进大会举办,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整合优势资源,带动产业融合发展。据了解,先正达集团、首农食品集团等一大批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将在会上展示育种、生产、加工等方面的应用成果,推动种业与加工业、食品业、饲料业等下游产业融合,推动种业优势资源和高端要素在北京聚集,努力构建国家现代种业创新、交流、交易和成果转化中心。大会将展示一批龙头企业,发布一批科技成果,推出一批重点品种,通过种业成果展等活动,吸

  引社会各界关注种业,举办成有特色、有内涵、有成效、全民参与的种业盛会。

  本次大会是北京创新种业交流交易平台的又一探索,也是北京建设“种业之都”、全力推进现代种业融合发展的具体实践。北京种业科技力量雄厚,汇聚了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种业科研国家队,每年育成农作物新品种400余个,品种数量和销售额均占全国10%。丰台区种子企业数量居北京市首位,拥有北京市唯一一家种子专业市场,建有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展示基地,有力地促进了北京“种业之都”的形成。大会在位于丰台区的北京园博园举行,将更高效的聚集与利用资源,进一步促进现代种业交易和示范展示的繁荣,促进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产业富民。

  自1992年以来,北京种业大会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二十八届,成为全国种业行业办会历史最久、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展会之一。

  今年大会规格更高、内容更丰富、更有影响力,将进一步发挥北京种业优势、聚集国家资源力量、增加国际元素、提升办会规格,积极探索“1+4”联合办会模式,设置1个开幕式、4场峰会,包括中国玉米种子及产业链峰会、北京蔬菜种业峰会、北京畜禽种业峰会、中国北京国际种业论坛,涵盖蔬菜、玉米、畜禽和国际合作等多领域、多区域、多层次联动协同,通过打造鲜明主题活动,举办创新高质量论坛,共同谋划种业发展路径。

  农业现代化,种业是基础,处在农业产业链源头。保障农业安全,种子是要害。可见,小小的一粒种子,牵系着老百姓的饭碗安全。“农

  业芯片”种子被“卡脖子”,指的就是种质资源,以及转基因性状、作物基因编辑、高通量表型组、全基因组选择等高精尖技术。好的种质资源是基础,每一次品种的升级换代都离不开新的核心资源引进或者创制。

  近年来,中国种子研发能力逐步增强,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但仍有部分作物依赖“洋种子”。目前,中国在转基因种子上的技术研发实力整体还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批准进行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只有抗虫棉和抗病番木瓜。同时,中国还批准了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等5种国外研发的转基因农产品作为加工原料进入国内市场。

  今年以来,政策层面高度重视种业技术自主研发工作。年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2月21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对种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再次强调种业的重要性。3月20日,2021中国种子大会暨南繁硅谷论坛在三亚开幕,共商破解种业“卡脖子”难题,共谋南繁硅谷和种业高质量发展。时隔3个多月后,昨日再次专门就种业振兴提出行动方案,标志着种业“卡脖子”有了完善的顶层设计,为我国种子行业的科研院所和企业指明了方向,从而开始全力投入实验研发和农田试验中,为早日破解卡脖子问题加速脚步。

  

  

篇三: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读后感

  助力种业发展银行制定工作方案

  近日,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印发《种业振兴行动计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推动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向种业等种子生产和储备企业和种业科研院所提供金融支持,助力种业发展。《行动计划》明确,支持种子企业融资需求,落实普惠金融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种子生产和储备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种子企业可提供信贷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和种子生产和储备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担保合作,构建新型信贷担保体系。鼓励商业银行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担保合作模式创新,大力推广保险补偿、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模式。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种子生产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或代偿业务。鼓励银行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的贷款业务。支持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向种子生产和储备企业转移储备种子。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针对种业研发机构、企业、农户等类型企业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信贷担保机构业务支持和综合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助推种业发展具体措施,并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各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种业振兴”相关金融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加强对接和研究、完善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推介,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根据《行动计划》和本方案规定的要求制定支持种业发展具体工作方案。各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将助力种业发展相关金融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并与国家重点支持方向统筹考虑、协调推进有关重点工作。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将及时了解辖区商业银行信贷政策导向、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能力等情况。农业农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种业发展情况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落实情况。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辖区商业银行的沟通协调联动、政策支持保障等督促指导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落实不力并影响工作推进成效的商业银行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问责。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将支持种子生产和储备企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贷款审批机制,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向种业科技企业和“菜篮子”工程企业投放贷款。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遇到困难的种子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快速放款。加大对种业研发企业贷款投放力度,按照“不抽贷、不压贷”的原则对种业研发企业合理配置信贷额度和信贷投放进度。完善信贷政策支持体系和制度框架,加大对种子研发企业贷款支持力度。强化贷款尽职免责和内部约束。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对种业研发企业贷款原则上不低于授信总额的10%,对其实际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支出超过授信总额部分不得办理纯信用贷款。商业银行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提供风险补偿资金支持或合作提供信用担保代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种子企业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和财政贴息支持力度;对暂时遇到困难的种子企业采取贷款展期、下调贷款利率等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种子企业增加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确保种业企业信贷资金需求快速响应、应贷尽贷。三、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对种子生产和储备企业,中央财政采取直接补助、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省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种业振兴工作需要和企业需求,在政策范围内安排一定比例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对商业化育种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地方政府可对商业化育种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政策性贷款支持。商业银行应将主要精力放在提升金融服务能力、降低贷款利率上,不承担过高利息成本。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向地方政府推荐商业银行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或直接投资相关基金建设并依法享有收益分成等相关权益。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种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和方式。种子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许可或权益转让后需投入生产经营的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

  定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向种子生产和储备企业转移储备种子应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应向种子生产企业支付相关技术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应向种子生产企业支付商业银行等贷款利息;应向种子生产企业等贷款利息后承担知识产权费用并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应将相关知识产权收益分配给种子企业或个人。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直接投资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种子企业等项目建设。

  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积极向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推荐种业科研院所、种业企业等科研单位的“金种子”和种业产品,为其提供种子生产销售贷款支持。探索种子行业“以企定研”合作模式,引导支持种业企业开展种业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商业银行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采取组合贷款方式为科研院所和种子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支持种业科研院所开展基于关键核心技术的成果转化与应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国家级育种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围绕种子加工和包装技术、杂交水稻新品种选育等开展深入合作。商业银行可探索以科技创新平台企业为对象向科技成果转化授信业务模式。支持大型种子企业联合中小种子企业共同开发种子新产品。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展“种子贷”“种业贷”业务试点工作,探索开展“一企一策”金融服务模式。五、加大协同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发展壮大“三农”服务联盟,发挥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各类金融机构、种业科研院所、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建立有效的协同服务机制。支持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研究所等高校、科研院所为种子生产和储备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产品研发和风险管理等服务。鼓励地方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作用。支持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业科研院所及其核心育种企业等各类种业主体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市场信息和行业信息等向地方政府和农业农村部进行推荐、反馈等方式开展信息共享合作。积极鼓励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各类金融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通过融资性担保基金、再担保机构等方式为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相关企业设立种子专项风险补偿金和种子产业发展基金等金融支持机制或提供更多支持形式和工具加强对种业企业的支持力度。

  

  

篇四: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读后感

  论三农工作读后感4篇

  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是聚焦“有效衔接”,提升“稳度”。全县上下要深刻把握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一“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围绕“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目标,做到“三不”:政策不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完善兜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和帮扶机制,围绕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加强对“两类户”动态监测和低收入人群走访,持续精准施策,保持政策延续。队伍不散。加强对新任镇、村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常态化落实帮扶责任,继续做好产业帮扶、就业增收、扶贫扶志以及易地搬迁后续保障等工作。力度不减。巩固好脱贫攻坚取得的不易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返贫、新致贫这条底线,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

  二是聚焦“农业发展”,提升“效度”。扛牢粮食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保护耕地,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良田粮用;同时,全

  面落实省“四优四化”(重点发展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统筹推进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要求,优化农业结构,做好优良品种推广,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和科技支撑,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扛牢粮食安全责任制,保持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全国“油料生产先进县”荣誉。推进产业增效。要以三个特色种养产业园区建设为引领,加快实施“一乡一特色”、“一村一品”工程,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不断优化种养结构,提质增效,强化带动,形成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持续加强全链条支持,深化“三链同构”,坚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大力推动全县中药材、食用菌、西瓜、红薯、优质稻米、生态养殖等特色农业由精细种养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实现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业产业效益。促进三产融合。立足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活三产,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融合发展,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带动种养大户融入现代农业产业链,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休闲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型业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坚持绿色生产。坚定不移走绿色兴农之路,发展节水农业,循环农业,清洁农业,推进秸秆、废弃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防治农膜、农药等污

  染,提升农业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三是聚焦“精神文化”,提升“热度”。乡村振兴既要“塑型”又要

  “铸魂”。要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大移风易俗。积极倡导新方式、新理念、新思想,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以健全、完善良好村规明约为切入点,积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从根子上铲除陈风陋习,净化农村社会环境;强化思想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普及科学知识,将核心价值观念融入乡村生活的方方面面,以文化人、成风化俗,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同时,借助“党史学习教育”契机,深入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传播正能量,营造好氛围,把精神文明建设引向深入,推动乡村社会转型升级;深入文明创建。要巩固和扩大我们的“省级文明县”荣誉,以城镇为中心,向乡镇扩,向农村展,借助“星级户”、“道德模范”“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广泛树立榜样,让文明之风吹进每一家、每一户,让“讲文明、树新风”成为群众茶余饭后、闲谈话聊的主题,让“学文明、懂文明、讲文明”成为农村社会的精神导向,为乡村振兴提供“软保障”。

  四是聚焦“生态振兴”,提升“靓度”。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硬性要求。各镇(街道)要充分借助“全县人居环境观

  摩”、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契机,继续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推动镇村面貌“焕然一新”,打造独有的“__印象”。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实施清洁能源利用专项行动,治理农村燃煤污染、扬尘污染、秸秆焚烧,改善空气质量,重塑美丽“天蓝”。加强“四水同治”,严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入开展河湖采砂综合治理,严格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防治地下水超采,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回归清澈“水碧”。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__,加快推进生态廊道绿化、平原绿化、优质经济林建设等十大工程,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实现广沃“土净”。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三清一改”、“四美乡村”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针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弱项,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典型引路、多元投入、群众主体、系统治理”要求,一张蓝图绘到底,建管并重,开展整治提升,建设遍地“村美”。让乡村振兴不仅有富裕的“里子”,健全的“形体”,文明的“内涵”,更有靓丽的“面子”。

  五是聚焦“农村改革”,提升“深度”。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要围绕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动、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巩固提升改革成果。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确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制定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同时,加强涉农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切实通过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实现“职责明确,机制健全”。

  

篇五: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读后感

  《乡村振兴白皮书》读后感

  这份白皮书缘起于一次与田园东方的采访。过程中,我们发现,包括田园东方在内,越来越多的企业成为乡村振兴中的主力,而在此之前,它们都深耕这一领域多年。事实上,中央一号文件数十年都在关注乡村话题,而中国的城乡问题自本世纪初开始已经成为媒体行业一个重要的持续报道对象。而随着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接下来的乡村要如何发展,我们好奇于这些企业会从它们的实践中给出些什么样的可能性。

  在与京东、网商银行、先正达集团中国、华润集团、田园东方几家公司的案例访谈中,我们看到了企业在乡村发展上的长期主义精神,同时也看到它们的勇气和坚守。更重要的,是它们在不断地突破和创新。在此要谢谢它们真诚的分享。

  同时,也要感谢第一份白皮书就不吝分享其多年研究成果给我们的编委盛誉、陈晨、罗德胤、贺雪峰四位教授,谢谢他们给出的极富于远见和人文关怀的专业知识,为后续有更多企业进入乡村振兴领域提供了全面而具体的视角。

  

  

篇六: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读后感

  第一篇:我国种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我国种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粮食产业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中之重,而粮食产业的源头——种业,其发展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本文主要介绍了我国种业发展自《种子法》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分析了目前我国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对我国种业增强竞争力,促进稳定发展提出了一些解决对策。

  关键词:我国种业问题对策

  种子是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种业是农业基础性的产业,同时也是一个战略性的产业。种子产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我国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国,用占世界9%的耕地解决了占世界21%人口的吃饭问题,这是对世界农业,特别是对世界粮食安全做出的重大贡献。上个世纪末以来,我国主要农产品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这样一个过渡,并且还丰年有余的发展目标,粮食、棉花、油料、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我国粮食产量连续三年达到了1万亿斤(据统计,2008年我国粮食产量达到了10570亿斤,棉花产量达到750吨,糖料1.34亿,蔬菜6.7亿吨,水果1.1亿吨),除了油料以外,棉花、蔬菜、水果等其他的大宗农产品有效的保障了国内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目前我国粮食的自给率已经达到95%以上。我国的棉花已经能够完全满足国内的消费需求,虽然我国整个需求大约还有30%需要进口,但我国在纺织品方面却是出口大国,我国的糖料也基本自给,蔬菜人均占有量世界第一位。中国农产品有效保证了国内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同时也为稳定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供应,以及价格的稳定做出了贡献。

  1我国种业发展取得的成效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种子产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促进了我国种子产业的发展。特别是《种子法》实施以来,通过种子工程建设和深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种业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法制化进程稳步推进,产业化迅速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成效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我国的供种能力显著增强。种子工程实施以来,国家先后建设了一大批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一些大中型企业在我国西北、海南岛等地建立了杂交玉米、杂交水稻以及瓜菜类生产基地。目前全国种子繁育生产能够达到80亿公斤左右,加工能力达到90亿公斤左右。种子包衣应用面积达到5亿亩,基本满足了农业生产用种需求。

  (2)良种水平显著提高。国家加大了对种业的科研和推广的投入力度,新品种的选育和应用加快。我国先后培育了超级水稻,紧凑型玉米、双基因油菜等一大批优良品种。例如:现在大面积推广的玉米品种,它是一个耐密型高产、多抗、广适的品种,累计推广面积达到3亿多亩,为我国玉米增产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小麦品种的推广加速了我国优质小麦带的形成。同时我国作物种子的质量合格率也提高的非常快,已经达到了95%以上。目前我国的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这些新品种的推广,为我国粮食产量达到1万亿斤,棉花产量达到750万吨做出了突出贡献。

  (3)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已经形成。《种子法》实施以来,特别是我国经过了深化种子体制改革,近年来大量的社会资本进入种业,企业的产权已经呈现多元化,目前,我国家市政种子企业已经达到了8700多家,其中外商投资种子企业70多家。各种类型的股份制民营企业占据了多大数,已经成为种子市场的主力

  军。种子市场主体多元化,促进了种子市场平等竞争和快速发展。许多大型种子企业步入全面质量管理阶段。已经有60多家种子企业通过了ISO9001认证,目前排名前10位的种子企业市场占有率接近种子市场份额的15%。

  (4)种子的商品化程度逐步提高。我国是种子生产大国,同时也是消费大国,我们常年用种量是120亿公斤左右(在此指的是籽粒种子),商品种子达到了60多亿公斤,就是说我国的种子市场,商品率已经达到了50%。近年来杂交玉米、杂交水稻和蔬菜数字商品化供种接近百分之百。小麦、大豆等常规作物的种子商品化率也明显提高。特别是这两年我国通过良种补贴,常规作物的供种率、商品率也很快提高。种子的市场商业价值持续增加,已经由2001年的200亿元增加到目前的500亿元左右。据悉,我国种子市值大约在65亿美元左右,位居世界第二,全球第一位的是美国。与此同时,我国种子国际贸易快速发展,2001年到2008年,我国进口种子是6万多吨,价值超过了7亿多美元。进口量并且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特别是蔬菜、花卉、草类,以及向日葵、甜菜的种子用种量非常大,食用向日葵用种量也很大。

  (5)法律法规基本健全。2001年《种子法》颁布实施为主要标志,以《种子法》为核心,已经确定了种子资源保护、新品种保护、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档案、标签真实性、种子检疫、种子储备、转基因安全评价等基本法律制度,农业部先后出台了13项配套规章,特别是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自1997年实施以来,品种权的申请量增加迅猛,年申请量位居成员国的第四位。截止到2009年9月,品种权申请量达到6221件,已经授权2328件,全社会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与此同时,全国有25个省市制定了种子地方性法律制度,为依法治种和种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6)种子管理体制基本理顺。2006年国务院办公下发了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就是国办发的40号文件,有力的推动了种子企业的政企分开和种子管理体系的建设。国有种子企业全面实现了政企脱钩,基本理顺了种子管理体制,依法强化市场监管,构建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国种子产业快速发展,为实现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连年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虽然我国的种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促进了我国农业的迅速发展和进步。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种业发展还面临很多问题,特别是与现代农业要求相比,还相差较远,与发达国家种业相比,差距还很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篇七: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读后感

  种业振兴行动的一项重要成果

  作者:祖祎祎来源:《种子科技》2022年第01期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种子法》)修改决定。这是《种子法》自2000年颁布以来的第四次修改。

  为促进种业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副院长万建民表示,修改《种子法》是新形势下立足我国发展实际、着眼未来发展需求、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种业自主创新、做到用中国种子保障中国粮食安全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一是党中央有明确要求。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把修改《种子法》列为重点任务,强调要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突出问题要重拳出击,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二是种业科技自立自强有紧迫需要。2015年修订的《种子法》,将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从行政法规上升到法律层次,为保护育种者合法权益、促进种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我国种业原始创新动力不足,审定品种多但突破性品种少,同质化问题比较突出,亟须对《种子法》进行修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用制度导向激发原始创新活力。三是国际上有可借鉴做法。目前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78个成员中,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巴西等69个成员已经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在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

  制度、扩大保护范围和保护环节等方面积累了成熟的经验做法,为我国《种子法》修改实施提供了有益借鉴。

  重点聚焦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离不开法律的健全完善,《种子法》修改工作广受社会关注。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杨雄年介绍,此次修法重点是聚焦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涉及3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修改后的《种子法》第二十八条扩大了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将保护范围由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延伸到收获材料,将保护环节由生产、繁殖、销售扩展到生产、繁殖和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以及为实施上述行为的储存。

  二是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种子法》第二十八条、第九十条提出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明确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定义,规定了实质性派生品种以商业为目的利用时,应当征得原始品种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同意。

  三是完善侵权处罚赔偿和行政处罚制度。为提高对侵害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威慑力,将惩罚性赔偿数额的倍数上限由3倍提高到5倍;将法定賠偿额的上限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行为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此外,为进一步鼓励育种创新,《种子法》第一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提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重点收集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和特色地方品种,开展主要粮食作物、重要经济作物育种攻关,保障育种科研设施用地合理需求等。《种子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进一步简化了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以及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审批手续。为加强种子检验检疫,第七十六条对种子生产特别是果树种苗生产检验、检疫的管理明确了法律责任。

  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记者了解到,《种子法》修改的一大重要制度突破就是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简单地说,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就是对原始品种进行简单修饰后育成的衍生品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菊丹介绍,1991年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针对利用生物技术改造他人授权品种的情况,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目的是建立原始品

  种权人与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鼓励育种原始创新,减少模仿修饰。李菊丹认为,实施该制度意义重大,时机成熟,条件具备。

  一是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种业根基的制度安排。当前,粮食安全这根弦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绷得更紧,保障种源自主可控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迫切需要从战略上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作出制度性安排,用法律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是推动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动力机制。当前我国种业科技取得很大进步,但种业创新发展的基础仍不牢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不足,种业企业的竞争力不强。业界强烈呼吁建立EDV制度,大幅提高保护水平,有效激发原始创新活力。

  三是严厉打击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种业侵权纠纷案件占比明显增多,业界对假冒套牌、仿冒仿制等现象反映强烈。2016—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涉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从66件增加到252件,其中侵权纠纷案件占比超过80%,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增强保护手段,加大警示、震慑和惩治力度。

  四是实施EDV制度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种子法》2015年修订实施以来,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研制了一批植物品种分子鉴定新技术,技术支撑条件已经具备。

  李菊丹建议,要结合种业发展实际,按照“积极稳妥、有利有序”的原则,分类别、分作物、分步实施,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模式及实现途径。

  品种权保护范围延伸到收获材料

  记者注意到,本次修法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由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延伸到收获材料。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宋敏认为,品种权保护范围是指品种权人行使权利的对象,包括繁殖材料、收获材料,不包括直接制成品。

  据介绍,在实践中,繁殖材料、收获材料和直接制成品的范围界定因植物种类和用途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杂交植物的繁殖材料与收获材料界限比较明确,收获材料一般不能再作为生产用繁殖材料使用。例如,对杂交水稻品种来说,杂交种子是繁殖材料,生产出的稻谷是收获材料,加工后的大米或草帘等是直接制成品。而对于常规作物和无性繁殖的植物来说,繁殖材料和收获材料界限比较模糊,大多数情况下,收获材料可以用作生产性繁殖材料。例如园艺作物品种,一般来说种苗或枝条是繁殖材料,果实是收获材料,鲜榨果汁是直接制成品。

  《种子法》将品种保护范围扩大到收获材料,一是防止實际中利用繁殖材料与收获材料之间存在的边界模糊,比如将收获的常规小麦作为种子销售的情况;二是给品种权人行使权利和

  收集证据提供更多的机会,比如在繁殖材料销售或使用阶段,品种权人没有发现侵权或者没有机会行使权利的情况下,在收获材料销售或仓储等环节还可以收集证据和主张权利。

  宋敏表示,这种制度安排能够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品种权维权举证难的问题,并没有为种子使用者设定较重的注意义务。相反,通过压实种子使用者的监督责任可以促使其关注种子来源的可靠性,从源头保证种子质量和维护自身利益。在具体实施中,如果遇到品种权人对收获材料主张权利,种子使用者可以通过合法来源抗辩,适时转移举证责任,最终将侵权责任追溯到生产侵权繁殖材料的主体。这样可以形成品种权人与种子使用者之间的联动机制,有利于提高法律实施效率。

  保留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权利

  我国是农业用种大国,农民是用种主体。综合考虑各方情况,修改后的《种子法》保留了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权利。对此,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理事会副主席、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总农艺师崔野韩认为,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有利于保护小农户权益。我国农民有自留种的习惯,对于保存、改良和提供粮食等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作出了历史贡献。虽然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对小规模农户而言,保留其自留种权利可以减少生产成本,稳定生产生活。从实践看,无论是常规种还是杂交种,农民自留种都会造成产量、抗性等方面下降,因此这种现象越来越少。

  二是司法解释对大规模经营主体有明确界定。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法释〔2021〕14号)第十二条规定,“农民在其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土地范围内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构成侵权”。新型农民承包大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不属于享有自繁自用权利的农民范围,防止了滥用“农民特权”实施侵权行为。

  三是保留农民自留种权利是国际惯例。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公约1991年文本将农民自留种明确为非强制性规定,由各成员决定是否保留。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阿根廷等多数国家在实践中都保留了这一农民权利。

  此外,《种子法》第三十七条对农民个人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自繁自用的常规剩余种子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只是规定不需要办证,但不得侵犯他人的品种权。

  

  

篇八: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读后感

  《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学习心得体会

  种源安全得以保障的“关键密码”是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国各项工作开展的核心力量,更是推进种源安全保障的“领头马”。“民以食为天”,种源的安全生产保障着中国14亿人民的生存,而种源技术就是保障其安全生产的“芯片”。从提出种源技术自主可控的战略构局,到保证我国种源技术的攻关,再到保护种源技术的推广、可持续发展,可以说,如果没有我们党的英明领导、统筹全局,这项涉及14亿人的民生问题就无法解决。坚持党的领导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加强党中央的统筹指导地位,各部门紧抱一团,共克难关,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向、同频共振,扎实做好种源安全生产工作。

  种源安全始终如一的“启动密码”是执政为民。“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力量在人民,始终强调粮食安全生产是源于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目前我国在水稻、小麦、大豆、油菜等大宗作物用种上已经全部实现了自主选育,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制种基地建设顺利推进,一批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巩固发展,做到了“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大大保障了种源的安全生产能力。可以说,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追求,就不会有如今种源科技质的飞跃。因此,党员干部应当树立“人民是天、人民是地”的坚实信念,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多做好事、干实事,做一头甘为人民群众无私奉献的“孺子牛”。

  种源安全有力推进的“奋斗密码”是技术创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我国首先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释放人才创新活力,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其次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办大事的优势,集中优秀的科研人员组成国家种业技术攻关小组,取得了品种创新的突破,收获了制度创新的成果。最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种源知识产权,创造了现代种业的良好发展环境。面临当今世界这个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难得的机会,广大干群要“心怀国之大者”,以强烈的创新信心和决心,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勇于攻坚克难、追求卓越、赢得胜利,积极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

  实践反复告诉我们,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安全。要增强“四个自信”,敢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把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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