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12篇

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12篇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党支部会议制度-百度文库  党支部会议制度  为了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办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12篇,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12篇

篇一: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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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会议制度

  为了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办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

  二、党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并在月初做出安排,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三、党支部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全体成员。根据议题需要,经党支部会议主持人批准,研究事项涉及的有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可列席参加。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或研究决定特别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由主持人或由其委托的党支部成员向请假的党支部成员通报。

  五、党支部会议议题,经书记及其他党支部成员提出后由书记确定。凡需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都要进行

  认真准备,与有关方面充分酝酿,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党支部成员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一般情况下,应在党支部会议召开的3天前,将会议议题和有关会议材料分送给全体党支部成员阅读。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不得搞临时动议。

  六、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主要范围。

  1、传达贯彻上级党支部织的会议精神和指示,研究决定本办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讨论研究决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方案、年度经费预算;

  3、讨论决定本办党支部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本办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的配备和调整,人员的调进、调出,干部年终考核、审定等;

  5、对领导班子及各科室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6、研究和讨论需向上级提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7、讨论和决定对违纪党员和干部的立案审查、结案处分,对不合格党员、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置等;

  8、定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中心组学习,加强党支部自身政治思想建设和理论建设;

  9、研究决定全办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部署和方案;

  八、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掌握政策,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前,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做到集思广益。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九、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对需表决的问题,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任免干部、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表决。

  十、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议的,书记或成员可临时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办党支部汇报。

  十一、与会人员必须增强组织观念,遵守会议纪律。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具体情况以及党支部会议决定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

  十二、党支部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指示有关科室和单位贯彻执行。决定、决策实施执行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对落实情况的反馈。

  十三、对党支部会议已经作出的决定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经党支部会议决定。

  十四、综合科负责作好会议记录。

篇二: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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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项议程中的第一个议题

  第二项议程中的第一个议题:党支部的存在问题和提出整改措施。

  党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员学习效果不好。

  (1)具体表现:

  对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缺乏系统性计划,党员系统性不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学习效果不好,对学习内容的把握不够全面,理解不深。

  (2)整改措施:

  加强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支部委员要带头学,支部书记要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备好课,结合工作实际、时政热点将抽象的政治理论知识具体化;要创新学习方式,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充分调动每位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借助党员微信群、学习强国和复兴一号等平台,通过交流与分享,提高党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具体表现:

  个别党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创造性不强,进取意识不够,对待工作的标准不够高,主人翁精神有待提高。

  (2)整改措施:

  加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加强集体意识、表率意识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调动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

  (1)具体表现:

  部分党员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想做好人,未能充分认识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的重要性。

  (2)整改措施:

  制订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做好每月一次集体谈心谈话活动;加强与教师的交流与沟通,建立支部与教师、党员沟通的长效机制。

篇三: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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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会议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纳入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期限

  党支部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书记决定随时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扩大会议。

  二、参会人员

  (一)党支部会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

  (二)党支部委员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向书记请假。

  (三)必要时与议题有关的科室负责人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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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生活委员担任记录、会务工作的人员参加。

  二、会议内容

  (一)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文化局的指示、两级公司决定、会议精神和主要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制定党支部的具体工作方针、政策、计划和总结,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决策全局性党务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向上级党委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有关重要请示。

  (五)研究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拟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

  (六)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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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展党员工作。

  (八)研究党员、干部奖惩等工作。

  (九)开好民主生活会。

  (十)研究其它重要工作。

  四、议事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前,要相互通气,让支部委员带着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书记与委员之间是平等关系,实行一人一票。对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一般可缓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做出决定。

  (二)坚持保密原则。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与会人员必须严守机密,不准泄密。对需要传达的问题,应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查阅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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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坚持回避原则。会议议题涉及到参会人员时,本人应回避,以利于充分讨论。

  (四)坚持效率原则。会议发言简明扼要,不照本宣科,避免重复意见和阐述无关的问题。

  五、会前准备

  (一)上会讨论的文件材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情况清楚,根据充分,办法具体。由涉及内容的有关科室准备,组织委员督促。

  (二)生活委员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并将议题和有关文件材料提前一天印送支部委员,安排好会议室,做好准备工作。

  (三)凡是支部委员分工职权范围内应解决的问题,一般不提交党支部会议议定。确需上会议定的,分管委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明确意见。

  三、会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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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参会人员按时到会,准时开会。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会场。

  (二)做好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三)实行候会制度,与议题有关人员在会议室外等候,做到随叫随到,保证会议精简高效。

  (四)会议主持人应尽可能准确地按照会前所计划的时间安排会议的节奏,不要随意提前或推后。

  四、会后工作

  (一)会后生活委员要及时向未到会的支部委员通报会议的有关情况。

  (二)会议情况视需要由生活委员负责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书记签署后印报(发)上级党委、领导和支部委员及有关部门、单位。

  (三)党支部会议议定事项,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各科室领导负责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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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党支部会议定事项的落实,由组织委员负责督促、催办、检查,一般在一周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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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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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会议制度

  伊宁市城乡规划局党支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成立科学规范的局党支部议事制度,完美党支部决策体制,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充足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市委相关文件要求,特拟订本规则。

  第二条

  局党支部负责全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目标、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例,贯彻落实市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率领全局干部员工圆满达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局党支部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会议一定坚持以下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脚踏实地的原则;

  3、讲政治、议大事、顾全局的原则;

  4、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联合的原则;

  5、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督查的原则。

  第二章

  参加会议人员

  第四条

  党支部会议由支委成员参加。必需时,经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决定,可通知相关同志出席会议。

  第五条

  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招集。必需时,党支部会议可由党支部书记拜托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余成员招集。

  第六条

  依据工作需要,必需时可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

  出席人员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立。

  第七条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指定专人担当详细包办会议的通知、记录以及党支部会议纪要的草拟、分送和党支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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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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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的督办。

  第三章

  会议内容

  第八条

  党支部会议推行集体领导,党支部集体议论决定以下问题:

  1、传达贯彻上司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2、研究部署局党支部班子自己建设、组织建设、队伍

  建设等工作;研究议论班子成员工作的分工。

  3、安排部署上司部门的重要工作,研究勤政建设、行

  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鉴定依据权限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以

  及重要的内部工作制度,鉴定需上报的重要文件、资料。

  5、议论决定机关干部员工的查核、赏罚,介绍上报市

  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6、议论研究纪检督查工作和重要违纪违规案件的立案

  查处。

  7、其余需要在党支部会议上研究决定和通告的事项。第九条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经过展开踊跃健康的思想斗争和宽泛的谈心谈心活动,运用责备

  与自我责备的方法,进行党内督查,实现党支部团结。会议详细内容,依据市委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条

  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依据上司相关指示要求,有计划全面系统地组织理论学习。党支部成员在参加中心组

  学习的同时,还应自觉地进行自学,达成年度理论学习任务。

  第四章

  会议程序

  第十一条

  党支部会议不按期召开。

  会议的议题、时间、地址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立,会议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二条

  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应一事一议,对波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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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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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的重要问题,事先应深入基层和干部员工中展开检查研究,宽泛征采建议后,形成初步方案。会议议论的相关文件资料,应早作准备。相关职能科室应在会前将初步方案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告。

  第十三条

  党支部开会议事,要充足弘扬民主。与会人员应仔细议论,各抒己见,发布示确建议。要充足考虑少量人的不一样建议,力争磋商一致。关于分歧较大的议题,或许有重要问题需要核实的,除在紧迫状况下一定按多半建议执行外,一般暂缓作出决定;特别状况下,也可将争辩状况向上司组织报告,恳求判决。

  第十四条

  党支部会议定定问题的表决,推行一人一票制,一般采纳口头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如会议定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表决以同意票数超出应到会人员的多半为经过,并按少量听从多半的原则形成决定。

  第十五条执行决策

  1、党支部会议表决结果,由党支部书记就地宣告,并指

  定专人向缺席者传达。

  2、党支部会议要有会议纪录。如需形成会议纪耍,由党

  支部秘书草拟,报党支部书记签发后,印发与会人员。

  3、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分管的党支部成员组织实行,支部书记要检查督导,党支部成员应实时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告决定执行状况。党支部决策未能实时落实的,分管的党支部成员须向党支部会议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说明原由。

  第四章

  纪律和要求

  第十六条

  党支部会议一定有三分之二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才能召开。个别成员确因特别状况不可以参加的,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告假并征得赞同。未到会党支部成员的建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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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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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书面等形式表达。但不计入表决的票数。

  第十七条

  果断保护党支部集体领导威望。

  党支部会议一经形成决定,党支部成员一定无条件听从并果断执行,个

  人有不一样建议赞同保存,但会后不得发布违反党支部决定的言论。因状况发生变化需更改党支部决定的,一定经党支部会议议论赞同。对重要突发事件和紧迫状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议的,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成员可临机处理,但过后应实时向党支部报告。

  第十八条

  党支部推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支部成员要在分管工作中,仔细落实执行党支部决定,实时向

  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进展状况。

  同时,分工协作,互相尊敬,互相支持,自觉保护党支部的团结一致,形成党支部坚毅的

  凝集力和战斗力。

  第十九条

  在党支部会议上,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成员的关系是同等的同志式关系。党支部书记在集体领导下负主要责任,在重要问题的决策上应负责地提出建议和看法,同时又要擅长听取和集中与会人员发布的各样建议,自觉接受集体的督查。党支部成员要仔细执行职责,提好建议,当好助手,并自觉地接受党支部书记的敦促和检查。

  第二十条

  严守会议的机密。党支部会议的决定,由会议指定人员,依据会议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传达宣告,与会人员一定严格恪守党的组织纪律,不得泄漏分布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按期检查剖析本规则执行状况。对典范执行、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赏。对不执行职责、不坚持组织原则、违犯本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要追查责任,造成重要损失和严重的不良影响的,报请上司党支部织赐予党纪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上司党支部织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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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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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会议制度

  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党支部成员召集。

  (一)会议议题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2.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事项;3.研究项目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建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4.通报、总结、部署重要工作;5.讨论办公室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6.其他需要党支部议定的重要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属领导分工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议题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未经协调或充分协商的;未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初步意见的;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

  (二)参会人员

  出席党支部会议的人员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成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支委委员负责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和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

  (三)会议时间

  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决定临时召集。

  (四)会议程序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支部书记确定。凡是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酝酿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建议。除临时召集会议外,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将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提前分送参会人员。

  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主要承办科室、直属单位或分管领导就议题内容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参加会议的同志提出。会议主持人集中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

  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或由党支部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督查目标办按督办工作程序,立项登记、协调催办。党支部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填写办理情况报告(涉及多科室的,由主要承办科室报告),由办公室综合情况后报告党支部。

  4.党支部会议由综合科室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各成员阅,并向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印发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通知。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上报下发的公文,由议题承办部门起草文稿,按公文处理程序签发。

  (五)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2.会议期间不得会客,应关闭或静音手机等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议室;

  3.保管好会议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失密;4.对需要传达的会议议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同志按分工和会议要求进行传达。

  (六)议事规则

  1.党支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缺席。

  2.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请示、报告,必须在会前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必要的协调,须有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按规定的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改变议题或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与会同志应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3.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在决定干部推荐、任免时,应对推荐、任免对象逐个表决,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若在重大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另议。

  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之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内容

  概括说,就是讨论研究如何结合本支部实际,完成好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各项任务,讨论研究如何更好地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做好支部各项工作。具体说有以下内容:

  1、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支部大会决议和保证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方法、步骤、措施,并组织落实。

  2、研究日常的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各项工作。

  3、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讨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5、掌握共青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技协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问题,适时给予指导。

  6、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二、召开支委会的程序

  1、书记与有关委员通气,确定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并通知支部委员,使大家做好准备。

  2、宣布开会。首先,统计到会人数。记录人员开始作记录。

  3、宣布议题。支部书记向与会同志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

  4、展开讨论。支部委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5、适时归纳。支部书记在各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归纳大家意见。

  6、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7、明确分工。支部书记对具体落实支委会的决议或决定要做的工作进行分工。

  8、把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好存档备查。

  三、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注意的问题

  1、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方才有效,如遇到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遇到重要问题发生争执,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

  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或报告上级党组织请求裁决,最后按支部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执行。

  3、支部委员会会议应紧紧围绕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抓住主要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做出决定,不要事无巨细,什么问题都拿到会上讨论。每次会议的时间也不宜过长,集中力量解决一两个问题。

  4、为便于支部总结工作,便于上级党组织检查了解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正确与否和贯彻执行情况,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有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结论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5、要处理好与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关系。支部大会做出的决议,支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修改或否定。为便于支部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定,支委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支部大会,更不能把支委会至于支部大会以上。支委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委会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党委的决议时,可重新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

  6、处理好支委会会议与支委会扩大会议的关系。支委会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一般情况下,凡是支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都应当召开支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有时因工作需要,如:传达布置某项工作、动员完成某项紧急任务时,为了争取时间,减少层次,更好的统一骨干的思想,可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

  和有关党员干部及有关行政干部列席,听取他们的意见。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也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应称为支委会扩大会议;二是支委会扩大会议要扩大到多大范围,应根据所研究的问题的内容确定,研究党内问题与研究其他问题所吸收的对象应有所区别;三是列席参加支委会扩大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充分发表意见,但做决定时无表决权;四是这种会议不宜开的过多,更不能以支委会扩大会议来代替支委会会议,否则,容易削弱支委会的领导作用。

  (一)支部党员大会即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开展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党支部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必要形式。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推选优秀党员、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处分等问题,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总结等重要问题,一般也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二)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应每2个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员的积极性;有助于党员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对党支部的工作实行监督;有助于党支部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不得无故缺席。

  (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支部所属正式党员都应当参加会

  议,个别党员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会,要事先请假。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以上、支部大会方可召开。

  (四)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将会议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在支部大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算通过。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特别是在不同意见的双方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下不要急于作出决议,可在会后进一步酝酿,提交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篇六: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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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宜昌华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华维党支字【2011】15号

  签发人:游玉敏

  宜昌华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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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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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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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

tle>党组织议事制度-百度文库

  气举采油队

  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气举采油队党支部

  二00八年元月

  气举采油队

  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气举采油队党支部建设,健全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气举采油队党支部的决策行为和议事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气举采油队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气举采油队党支部是该队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政治领导核心,是党在该队战斗堡垒,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要求,开展党组织议事活动。

  第三条

  议事原则

  (一)依法依纪原则。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党在基层的形象,夯实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实事求是原则。党组织会议议事要发挥党员评议会和议事的作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出符合该队实际、党员群众意愿的决定、决议。

  (三)民主集中原则。党组织研究决定队上重大事项,会前必须与

  党组织成员进行协商酝酿,会议必须以表决形式实行集体决策,体现党组织、党员的意志。对于会议形成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更改。

  (四)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组织议事要加强组织纪律性,防止和克服个人说了算或极端民主化,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议决。

  第四条

  议事制度

  (一)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

  (二)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讨论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要事先请假。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党代表、党员和群众代表列席社区党组织会议。

  (三)会议决议必须有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委员同意才有效,否则,不能以党的委员会名义做出决定或决议;如果议事出现重大分歧,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待认识统一后再提效表决,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工委报告。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

  (四)会议要围绕议题,简明扼要,并做好会议记录。决议形成后,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五)委员会议研究的内容具有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泄露。

  第五条

  议事内容

  (一)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

  决议,研究年度党建目标、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创新创特项目、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年度计划,以及党组织经费开支和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讨论决定该队建设、精神文明、卫生、文化、教育、治安、统战、计划生育、就业帮扶等年度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三)审议向党员大会的工作报告及社区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决定草案。

  (四)讨论党员发展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事宜。

  第六条

  议事程序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委员会成员之间做好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和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初步意见后,由书记决定是否上会,无特殊情况,不得搞临时动议。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事先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会议材料。各成员要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和必要的调研,做好发言准备。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和会议涉及的有关资料,原则上在召开会议1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应到会人员。无法书面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

  (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也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先由负责相关工作的委员介绍会议材料及有关情况,然后各成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因故未到会委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

  序。

  (六)形成决议。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并形成决议。

  第七条

  议事纪律

  (一)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必须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二)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三)党组织委员会所列议题、讨论表决情况、个人发言及其他保密事项要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任何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向外泄漏。

  (四)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事项,否则决议视为无效。党组织委员会成员不认真执行委员会的决议,造成工作失误的,要对本人进行纪律处分。

  第八条

  附

  则

  (一)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是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规则气举采油队党支部负责解释。

  (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八: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

tle>第一议题参加人员范围-百度文库

  第一议题参加人员范围

  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会议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兹定于3月23日开展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会。

  二、参会人员:管理处全体人员。

  三、会议时间:2021年3月23日。

  四、会议地点:三楼会议室。

  党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

  党支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带领水库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会议围绕“为什么要学党史、党史怎么学、如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个方面展开,深刻领会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学习党史的重要意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史学习正当其时,以党内学习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普及党史

  知识等学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人心。此次专题研究党史学习教育是该局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先手棋,也是常态化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缩影。

  党支部将全面推行“第一议题”制度,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最新要求等作为“第一议题”。通过坚持自学、集中领学,调研活动、交流研讨、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把学习内容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和改进学习方法,将所学所感落实到工作上,推进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双融合、双促进。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作出专门部署,制定具体方案,着力抓好落实。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进一步丰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内涵,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下一步,我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作为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淬炼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制订学习计划,努力提高学习效果,为党建建设注入不竭精神源泉和强大组织活力。

篇九: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

tle>党支部会议制度3篇-百度文库

  党支部会议制度3篇

  党支部会议制度1

  一、总则

  (五)商量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

  (六)商量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进展工作事宜。

  (八)讨论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举工作。

  (九)讨论部门队伍建设措施,商量引进人才计划。

  (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举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十一)讨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讨论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

  (十三)讨论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

  (十四)讨论决定部门与外部的沟通、合作项目。

  (十五)讨论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

  (十六)讨论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商量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和分析,明确所要商量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缘由、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状况要清晰,事实要精确,汇报要完好。

  别状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商量决定。

  (4)会议记录。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由专人仔细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党支部会议制度3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纳入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期限

  党支部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书记决定随时召开。也可依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扩大会议。

  二、参会人员

  (一)党支部会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托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

  (二)党支部委员出席,如有特别状况不能参与需提前向书记请假。

  (三)必要时与议题有关的科室负责人列席。

  (四)生活委员担任记录、会务工作的人员参与。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文化局的指示、两级公司决定、会议精神和主要工作部署,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二)讨论制定党支部的具体工作方针、政策、计划和总结,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决策全局性党务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向上级党委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有关重要请示。

  (五)讨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商量拟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

  (六)讨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进展党员工作。

  (八)讨论党员、干部奖惩等工作。

  (九)开好民主生活会。

  (十)讨论其它重要工作。

  四、议事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会议商量重大问题前,要互相通气,让支部委员带着问题深入实际调查讨论。在商量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书记与委员之间是平等关系,实行一人一票。对重大问题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一般可缓议,待进一步调查讨论、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做出决定。

  (二)坚持保密原则。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与会人员必需严守机密,不准泄密。对需要传达的问题,应根据肯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查阅会议记录。

  (三)坚持回避原则。会议议题涉及到参会人员时,本人应回避,以利于充分商量。

  (四)坚持效率原则。会议发言简明扼要,不照本宣科,避开重复意见和阐述无关的问题。

  五、会前预备

  (一)上会商量的文件材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状况清晰,依据充分,方法具体。由涉及内容的有关科室预备,组织委员催促。

  (二)生活委员准时通知参会人员,并将议题和有关文件材料提前一天印送支部委员,支配好会议室,做好预备工作。

  (三)凡是支部委员分工职权范围内应解决的问题,一般不提交党支部会议议定。确需上会议定的,分管委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明确意见。

  六、会中要求

  (一)参会人员按时到会,准时开会。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会场。

  (二)做好记录,要求真实、精确、完好。

  (三)实行候会制度,与议题有关人员在会议室外等候,做到随叫随到,保证会议精简高效。

  (四)会议主持人应尽可能精确地根据会前所计划的时间支配会议的节奏,不要随便提前或推后。

  七、会后工作

  (一)会后生活委员要准时向未到会的支部委员通报会议的有关状况。

  (二)会议状况视需要由生活委员负责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书记签署后印报(发)上级党委、领导和支部委员及有关部门、单位。

  (三)党支部会议议定事项,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各科室领导负责承办。

  (四)党支部会议定事项的落实,由组织委员负责催促、催办、检查,一般在一周内落实。

篇十: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

tle>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百度文库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写写帮文库

  第一篇: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

  支委会议议事制度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局党委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支委会议议事范围

  1、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局党委重要会议、重要决策和重要指示的贯彻;

  2、根据局党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工作规划及工作安排;

  3、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4、讨论通过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和以党支部名义所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文章;

  5、对中心中层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向局党委提出建议;

  6、其他必须经支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议议事程序

  支委会议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也可随时召开。

  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

  支委会议一般有以下程序:

  1、确定会议议题。由支委领导提出主要内容和原则要求,指定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意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通过党务岗安排支委会议研究讨论;也可由党小组或有关部门提出预案,交党务岗汇总提出建议,报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具体议题,由分管人事的领导提出方案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经主要领导交换看法后,提请支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支委会议的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在会上怀里动议;会议进程中临时提议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一般放在下次会议讨论。

  2、准备会议材料。会议要讨论的问题,按职责分工,由各党小组或有关部门准备,必要时可指定领导同志组织人员准备。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主管部门与协办部门协商,准备会议材料。

  3、发出会议通知。每次会议由党务岗负责发出通知。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到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有关干部人事调配方案等重要内容的材料,根据其秘密程度,在会前或开会时送达与会人员。

  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会议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召开会议讨论。会议进程中,会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组织表决,形成决议,防止议而不决或决议不明确,以便使决定正确执行。会议需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一般可采用口头方式,必要时也可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

  5、做好会议记录。支委会议应由党务秘书专门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保存记录本。会议讨论问题时应尽可能记录原话,对表决情况和会议决议要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记录不能随意涂改,会后如需编发会议纪要的,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支委会议议事原则

  1、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议事范围的问题,必须由支部委员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凡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除复议作出调整和改变外,任何个人无权更改;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委会议的,书记或支部委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接受支部检查。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支部委员应支持书记工作,维护民主集中制。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表明自己态度。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表决的结果形成会议决议。

  3、党内平等的原则。支委会议讨论的问题,书记和各支部委员都具有相等一票,都要本着对工作负责的精神,平等地讨论决定问题。个别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应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到会的支部委员及时向他们通报形成决议的情况。会议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支部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

  4、慎重表决的原则。会议决定重大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

  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决定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分歧意见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5、避亲、保密的原则。会议讨论的问题,如涉及支部委员和与会人员本人及规定范围的亲属,有关人员应当回避。与会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机密,不得泄露。

  四、支委会议决定的执行

  1、会议作出决定后,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并将实施的情况适时向支委会议汇报。

  2、支部委员对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报告,但个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果执行中发现新的问题,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党委领导提出,但在未经复议作出新的调整和改变前,必须按原决议执行,不得有任何与原决议相违背的行为。支部委员在检查工作或参加公务活动时,可以发表意见,但个人意见必须符合党委决定的精神,凡代表支部委员会发表重要讲话和文章的,就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

  3、党支部必须检查会议房室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解决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支部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综合部就组织监督检查和催办,并及时向支委会报告情况。

  五、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篇:党支部支委会会议制度

  党支部支委会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支部支委会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1、传达公司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措施。

  2、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3、讨论审议以支部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

  4、对必须由党支部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二、议事规则

  1、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3、支委会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或由其他支委提出,由支部书记审定。支委会要严格按事先确定的会议议题和议程进行,不在会上临时动议。

  4、支委会的召开时间、议题及列席人员名单一般应在会议召开的一至二天前通知到参加会议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支委会对会议议题、列席人员有异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提出。

  第三篇:学生党支部支委会与班委会议议事规则

  学生党支部支委会与班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学生党支部支委会与班委会议议事是指学生班级党支部和班委召开的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制订党支部与班级会议议事规则目的是为了完善学院学生管理体制,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加强学院班级党支部建设和班级建设,保证学院各项学生工作顺利开展。

  一、议事成员

  1.全体班级党支部委员和班级成员;

  2.特殊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参加会议。

  二、议事时间

  学生党支部支委会与班级会议议事的形式为学生党支部大会和班级支委会,实行定期会议(每两月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三、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支部建设和班级建设工作的文件、指示和精神,贯彻学院党委的重要步骤及决策。

  2.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研究制定加强班级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制度、党支部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意见。

  3.班长主持班委会议,逐条提出需要讨论的议题,全体同学各抒己见,宣传委员把学生发言内容进行记录,记录要规范。

  4.研究班级和党支部发展规划,学期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5.推荐和讨论班级新学生入党的考察、培养、确定等工作。6.讨论班级重大经费开支及审议班级各类经费使用情况。7.审议讨论班级各

  类先进名单。

  8.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反映的重大问题。9.其它一些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四、议事程序

  1.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2.会议前,支部书记或者班长先向与会者发出议事征集单,汇总后把所讨论的问题通报支委。以便于对所讨论的问题有所准备。紧急情况下,支部书记可临时召集支委会。

  3.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特殊情况也可由支部书记或上级组织部门委托其他支委召集主持。

  4.学生可以将随时发现的学校或者班级的一些问题提交班委会成员,班委会成员系统归纳出条目,提交班长。

  5.展开讨论,各抒己见,充分发表意见,达到看法一致。6.由主持人做出结论,并落实执行人员。

  7.若讨论时难以达成统一,对此问题暂搁,待调查和进一步交换意见,协调后再进行讨论决定。

  8.如时间不允许,则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做出决定,允许保留意见。

  五、议事要求

  1.党支部或班支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需向党支部书记或班长请假。2.不隐瞒自己的观点,畅所欲言,不做会上赞成,会后反

  对的小动作。坚决不允许会上不说,会下乱说情况。若给工作造成被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做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4.每名学生都是班集体中的一员,要本着“班兴我兴,班荣我荣”,和为班级着想、为他人着想的集体主义精神。

  5.班会上,班主任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然后根据情况主持表决,最后由班主任做出决定。这其中,对带有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重大问题,班长事先要和班主任进行研究,并按“重大决策办法”决策。涉及全体学生的重大问题,全体学生参与讨论。

  6.讨论必须秉公办事。不能掺杂个人私念,不能以好恶行事,做到公正、公道、公平,使做出的决策得到班级同学的认同。

  7.遵守保密纪律。会议内容的讨论过程不得外传。对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重大问题,未经讨论,不得许愿,不能事先通气。

  8.对于有独到见解或能提出建设性意见的学生要予以奖励和表扬,以促进班级和党支部成员的参与意识。要注意气氛的把握,不要过于死板、乏味。

  9.贯彻时,重大问题一般采取“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

  的原则逐层贯彻。如贯彻中遇到特殊情况,与支委会原决议相悖时,有关同志应及时通关,统一认识,重新复议做出应变办法。

  10.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做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11.每个班级成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和班长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和班长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党支部和班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12.遵循议事回避制度。凡讨论内容涉及与会者本人的,与会者一律回避。

  六、议事贯彻

  1.认真做好议事过程的完整记录并注意保密。2.向缺席者通报会议精神,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3.经常检查贯彻会议情况。4.及时总结贯彻中的经验教训。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日

  第四篇:会议议事制度(简化)

  经营与班子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提高议事效率,保证每个人发言权,明确的议事规则。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组织的权力超越单个成员的权力

  组织有权制定规则,其成员必须遵守。如果某个成员的权力与组织进行工作的权力相抵触,组织的权力总是优先。

  (二)所有成员平等,所有成员的权力平等

  这些权力是:

  ?

  参加会议权

  ?

  提案权

  ?

  在讨论提案时的发言权

  ?

  提名权

  ?

  投票权

  ?

  任职权

  (三)法定人数到场才能议事

  法定人数是必须到场的最少成员人数,会议才能合法行事。议事决议必须有超过成员总数60%的人员参加,否则,会议延期。

  (四)多数人决策

  少数人有权发表意见,但一旦参加会议并参加表决的人中大多数作出一个决定,少数人必须尊重和遵守这个决定。

  (五)沉默表示同意多数人的决定

  没有参加投票的与会者用他们的沉默表示尊从多数人的决定。

  (六)需要三分之二通过的情况

  每当限制或剥夺成员的权力或改变已经决定的事,必须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七)任何时候一个议题,一人发言

  任何与正在审议的议题没有直接关系的议案不符合程序。另外,一旦一个成员得到主持人给予的“发言人地位”,其他成员不得打断他。

  1/6(八)可辩的提案必须得到充分讨论

  主持人不得将一个可辩的提案诉诸表决,如果还有成员要求讨论。停止讨论必须得到到场的三分之二成员同意。

  (九)讨论中只针对提案发表意见,对事不对人

  主持人必须裁决任何针对个人的评论不符合程序。讨论必须直接针对议案而不是动机,针对原则而不是个性。

  (十)尊重规则

  为提升会议效率,要尊重规则。

  发现规则不适合公司发展阶段,及时修改规则。

  第三条

  会议时间

  会议原则上一周一次,定于周一下午召开。由主持人可根据与会者工作时间来调整,以尽量让更多的成员能到会。

  第四条

  议事规则

  (一)提交议题

  1.会议前有议题随时发给所有与会者,留给与会人员思考时间;

  2.三天提交议题,提交形式为书面电子版。由出席会的人提出各种问题供讨论或直接提出个人意见,请求会议予以讨论或采纳。会议前一天主持人向与会者转发会议确定动议。

  3.所有议题必经提交这一环节。提交后未获批准的议题,如有三人以上附议,则自动成为会议动议。

  4.会议原则上不讨论确定会议动议之外的内容。

  (二)动议收回时机

  1.经附议前的动议,可由动议人收回;

  2.附议后的动议,须经附议人同意,方可收回;

  3.经主持人接述的动议,原动议如欲收回,须经主持人征询无异议后方可收回,如有异议须付表决。

  (三)会议主持

  1.会议主持人为总经理,总经理不能出席会议,可以由总经理指定主持人;

  2.与会者发言先向主持人要求发言地位,获得发言地位后发言。会议由主持人掌控会议进程,主导会议发言者顺序和提醒发言时间;

  (四)讨论

  讨论时对于问题一切评论,即出席人对于一个议案,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要求有观点有支持理由。

  (五)讨论的原则

  1.议事原则:

  同一时间内只讨论一个问题,在一个议案未经讨论完毕,提付表决之前,不得另将其他议案提出讨论。开会时如有违反,主持人应立刻予以制止,或不予接述。其他出席人亦得提出秩序问题,请求主持人予以制止。如为权宜问题,获秩序问题,因时机迫不及待,或因议

  事秩序上发生错误,必须及时纠正,则可不受此项限制。

  2.充分与自由讨论原则

  出席人的讨论权,不受任何不当限制。主持人对于出席人所提发言讨论的要求,只要合乎秩序,不得任意拒绝,出席人在参与讨论时,除因违反议事规则,得由主持人自动,或经其他出席人,请求主持人予以纠正制止外,任何人不得加以阻扰。除规定不经讨论迳付表决的提案,或由主持人裁定之事外,任何提案,非经过适当的讨论,不应提付表决。所谓自由讨论,即参与讨论的人,无论其为正面或反面,或其他主张,只要不离本题,不违反礼貌,不触犯议事规则,任何人均不得加以干涉。主持人对于要求发言的人,必须依照规定或习惯于以允许,而不能予以拒绝,在讨论进行中,如有人动议停止讨论,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人数同意方可。

  3.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决定一切。会议的目的就是为了集中会议人员对于某一议案的大多数人的意见,运用合法与和平的表决方式,通过实行。所有人员,一经表决,必须接受会议决定。

  4.尊重少数意见的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的同时,多数也应尊重少数的意见。会议讨论环节,就是为了

  听取少数的意见,对少数的意见必须给予充分发言权。

  (六)表决

  1.表决时对议案最后处理方式。

  2.表决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经主持人陈述后,询问与会者没有异议,即行通过;一种是与会人员出现明显不同意见时,可以通过举手表决、匿名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除有特别规定通过人数外,如赞同者为多数,即可决;反对者为多数,即否决。可否同数时,如主持人不参与表决,亦为否决。

  (七)权宜问题

  凡会场遇意外事件,足以影响会议全体或个人权利时,均构成权宜问题。如骚扰会场、灯光熄灭或与会者需要提前退场要求优先发言等,与会者可提请主持人制止。

  第五条

  会议程序

  (一)由主持人报告出席人数,并宣布开会。

  (二)由主持人介绍议程。以无异议认可,如有异议提付讨论及表决。

  (三)报告:

  1.确认上次会议记录;

  2.各决议事项责任人报告上次决议执行情况,可以书面或口头报告,如决议要

  求书面,则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通常情况下,下次例会要向会议汇报进展情况。

  (四)讨论

  1.前次会议遗留事项;

  2.提案讨论;

  3.临时动议。

  (五)选举

  第六条

  会议纪要内容

  (一)会议名称及会次

  (二)时间、地点

  (三)出席人姓名及人数

  (四)列席人姓名

  (五)主持人姓名及记录姓名

  (六)决议事项

  (七)选举方法,票数及结果

  (八)决议,表决方法及结果

  (九)其他重要事宜。

  第七条

  主持人任务

  (一)确定议题

  (二)管制议程及秩序

  (三)赋予与会者发言人地位

  (四)主持表决

  (五)裁决权宜问题、秩序问题,答复会议询问。

  第八条

  常用会议决议方法

  (一)搁置动议

  对讨论中的议题自本次会议程中抽出不再处理。不可讨论,不可径付表决。

  (二)停止讨论动议

  认为对主题讨论已够充分,再讨论只是重复论点时提出,议案应立即表决。

  (三)延期讨论动议:

  认为还有因素尚待确定,目前并非讨论议题合适时机,可提出新时间延期讨论。

  (四)付委动议:

  议题案情复杂不易处理时,得将全部或部分交付委员会处理。委员产生由大会推选或授权推选。委员会得另作记录,不得删改大会记录原件。委员会对付委案件处理完成后应向大会提出报告,并对委员会中少数异见另提少数意见报告。

  (五)复议动议:

  经表决确定的议案,符合以下三要件时得意提出复议动议:

  1.决议未执行;

  2.有新资料或新理由提出;

  3.须于下次会或同次会提出,同次会提出时须其有他相关事实提出。

  复议动议否决后不得再为复议。复议动议可决后,重新讨论原经表决确定的提案。程序事宜处理优先次序同前款要求(可仅选用一部分程序作为复议程序)。

  对于复议提案,可分开讨论,分开决议。

  第五篇: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制度

  北林区人社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作、规范运作和科学运作,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决定、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研究全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调整、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三)研究讨论需要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或者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计划、长远规划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五)听取本系统各单位、各组室工作汇报,对各单位的重要请求事项和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及决策;

  (六)讨论局重要会议的报告、讲话和拟颁发的重要文件;

  (七)研究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八)研究有关信访和社会稳定案件的处理意见;

  (九)审议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的重要的业务工作;如:职称评聘、考核奖励、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的安置、干部管理、病退审批及工龄接续等业务事宜。

  (十)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会议的程序及要求

  (一)局领导班子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定在每月的月初,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书记或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二)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班子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干部人事调整事宜,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提出预案。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

  (四)确定议题。经主管领导提出后由局长议定。凡需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议题,主管领导及相关单位或组室,事先要认真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列入会议的重大议题,主管领导一般都应事先协调,未经主管领导协调的问题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五)会议通知。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接到通知,要准时参加,不得延误开会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必须由本人向局长请假。

  (六)充分讨论。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局长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耐心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七)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八)作出决策。在讨论决定问题时,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同时,会议决策涉及保密事宜时,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保密期限内,任何人不准泄露有关情况。

  (九)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的,局长、书记和主管领导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向局领导班子报告。

  (十)局领导班子会议由局办公室主任记录,重要的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呈送主管领导审阅,由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签发。局办公室要对会议记录和会议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并按存档备案。

  (十一)抓好落实。局领导班子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主管领导组织实施,对付决定的具体事项由主管领导通知有关单位执行,并组织局有关股室搞好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的反馈。

篇十一: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

le>党支部会议制度最新(最新)-百度文库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议事必须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议事范围

  第三条支委员会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有:

  (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二)讨论决定各部发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问题。

  (三)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问题。

  (四)讨论决定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涉及群众的重要问题。

  (五)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事宜。

  (八)研究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工作。

  (九)研究部门队伍建设措施,讨论引进人才计划。

  (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十一)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研究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

  (十三)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

  (十四)研究决定部门与外部的交流、合作项目。

  (十五)研究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

  (十六)研究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第四条支委会的议题应由党支部或有关部门提出确定。

  第五条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凡提请支委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作好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原因、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

  第七条支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支委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支委会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到会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必要时采取投票决定。

  第八条支委会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由党支部秘书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

  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议事规则

  第十条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支委会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会议列席人员由支委确定,从严控制,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议题需要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权决。

  第十一条支委员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异议,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经过一定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表决。凡做出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如遇新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支委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第十二条支委会议题如涉及支委成员本人,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支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会议需要传达的事项要按规定进行,不准随意扩散和外传,会上分发的有关材料,会后应及时收回。

  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专题会

  专题会由主任主持,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召集和记录。

  1、会期

  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2、议题

  中心建设和各类专题会议。

  3、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发放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

  (二)中心事务会

  中心事务会由主任主持,中心领导,中心属各部门正副职,财务、人事各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

  1、会期

  中心事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议题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2)安排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方案。

  (3)下发中心属文件。

  (4)宣布人事任免决定。

  (5)公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

  (6)进行工作安排。

  (7)宣布、下发制定的规章制度。

  (8)听取工作汇报,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9)通报督导考核结果。

  (10)对工作进行讲评。

  3、准备

  会议出席人员、会议议程由办公室负责通知、拟定。除中心领导由会议记录人员统一签到外,其他与会人员由本人签到。

  4、记录

  5、会议由办公室文秘负责记录。

  (三)党政联席会

  党政联席会由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共青团书记和相关负责人参加,主任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

  1、会期

  党政联席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

  2、议题

  (1)审定规章制度。

  (2)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3)审定工作总结。

  (4)研究工作计划。

  (5)纪要

  办公室文秘负责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两天内正式成文,由主任签发,下发上报。

  (四)主任办公会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主任主持,主任或办公室负责召集。

  1、会期

  主任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议题

  (1)主任办公会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主任确定。

  (2)传达局及上级的决定、通知等有关文件。

  (3)研究制订上级决定、通知的落实方案。

  (4)研究审定中心发文件。

  (5)审定财务预决算和专项经费安排。

  (6)通报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

  (7)研究单位人事任免。

  (8)研究确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9)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项。

  3、会议确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

  (五)职工大会

  职工大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中心在编上岗正式职工、公益岗职工参加。

  办公室、工会负责会议的召集、安排和记录。

  1、会期

  职工大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

  2、议题

  (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2)市园林局对单位的年度考评。

  (3)新到任中心领导的任命。

  (4)新工会主席的选举。

  3、其他

  办公室负责会场的布置,人员的安排、纪委的明确以及就餐的准备等相关工作。

  1、党总支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随时召开。

  2、党总支会的主要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意见;

  (2)上级党委工作部署、指示的落实情况;

  (3)党总支的工作计划、总结;

  (4)党总支自身建设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重要问题;

  (5)审批新党员;

  (6)提请党总支研究或决定的问题、党员的奖惩;

  (7)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等重要问题;

  (8)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和党群系统干部的考察、选配及奖惩;

  (9)统战及群团组织建设的重要问题;

  (10)医院改革和建设发展中的重要政策性问题及其他必须由党总支决定的问题。

  3、每次会议的议题由党办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提请书记确定。党总支成员也可直接向书记提出个人认为必要的议题。议题确定后及时向党总支成员通报,以便准备意见。

  4、召开党总支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

  5、党总支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委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对重大问题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表决形成决议。当意见分歧双方人数相当时,可再次复议或报请上级党委决定。

  6、对党总支形成的决议,所有总支委员都要自觉贯彻执行,具体分管的成员应主动负责地做好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承办的事项,党办要及时督促和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总支做出报告。

  7、参加会议人员(含列席人员)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正确宣传贯彻会议决议。会外不得散布会议讨论的意见分歧。

  8、党办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作好会议记录。

篇十二: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

le>移动公司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的工作部署-百度文库

  移动公司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的工作部署

  近日,菏泽移动立足本职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开展“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抓好部署落实。

  公司纪委按照上级文件及监督手册相关要求,督促做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推动下发《菏泽分公司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从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督查督办、请示报告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建立学习落实台账和反馈机制等具体办法,通过建立制度、责任闭环、开展检查等确保工作落细落实。

  做好监督检查。

  通过抽查今年以来的学习台账、党委会记录、网络强国、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等,强化对整个过程的监督。菏泽移动对东明、巨野等四个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学习及时性、学习成效、工作贯彻落实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用好监督工具。

  针对检查发现学习不深入、流于形式、学习记录不规范、学用结合不足等问题,菏泽移动向三个问题单位和党群部下发《工作交流》,提出三点建议。要求党群工作部每月向公司纪委反馈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

  台账,做好规范指导和日常督查督办,推动各支部纪检委员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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